本文给大家介绍房屋登记办法释义,以及房屋登记法全文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房屋登记是什么意思
- 2、房屋登记办法释义有哪些法律规定
- 3、房屋登记的概念释义
- 4、房屋登记办法
- 5、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 6、预告登记丢失怎么办理房产证
房屋登记是什么意思
1、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是一种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
2、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是一种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
3、房屋登记指居民家庭在购房时向政府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审核登记后,房屋所有权由政府登记管理机构予以确认,确认登记后才能在房屋产权证上体现。
4、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将自己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中,确认其对该房屋拥有的完整权利,是保障房产权利合法性和真实性的重要手段。
房屋登记办法释义有哪些法律规定
1、法律主观: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对城市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
2、房屋登记办法释义为了规范房屋的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的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的权益,依据《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的管理法》、《村镇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办法。
3、第八条 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第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确定申请房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并将申请登记材料目录公示。
4、法律主观:房地产登记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和其他登记。其中对购房者真正有意义的只有转移登记。 所谓“转移登记”,是指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赠与、交换、转让等法律行为变更时进行的登记。
5、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房屋登记的概念释义
房地产企业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概念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
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将自己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中,确认其对该房屋拥有的完整权利,是保障房产权利合法性和真实性的重要手段。
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法律分析:首次登记:是房屋的第一次房屋登记。我国对不动产确立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只有在登记机关办理了登记之后,所有人才能拥有房屋的物权,而房屋的初始登记是指房屋的所有人第一次去登记机关办理不动产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释义为了规范房屋的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的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的权益,依据《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的管理法》、《村镇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办法。
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农村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别的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房屋登记办法
1、根据《全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房屋登记办法废止。现行不动产登记实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注重依托“一张网”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2、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房屋登记簿。
3、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权属证书主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4、本办法所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第三条 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可以由抵押合同一方作为代表到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由抵押合同双方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到登记机关办理。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1、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2、法律主观:房产证应该在买房后30日内进行办理。《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
3、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 房地产市场 秩序, 保障房 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四条国家实行房屋全部权登记发证制度。
预告登记丢失怎么办理房产证
房权证丢失,马上带着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档案室查取档案;带着身份证明和复印的档案材料到当地报社发丢失声明,并保留登载声明的材料。
如果房屋预告登记证丢失,首先要到房管部门挂失。具体流程参考以下流程:房权证丢失,马上带着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档案室查取档案;带着身份证明和复印的档案材料到当地报社发丢失声明,并保留登载声明的材料。
法律分析:没有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如果是说的房屋预售证,没有的话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
先到房子所在的产权管理部门档案处提出申请,档案处核对房产的存档,开具预售登记证遗失的证明。携带相关材料去省级以上报刊媒体公告声明。公告满六个月后,申请人才可以申请办理新证。
如果开发商没有房屋预售证,是不能签订合同的,也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如果开发商要正式售房,就必需要先办理房屋预售证,才能正式卖房,签订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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