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巡抚和政使布分别是几品?清朝各官职品级如下:1)总督:正二品若加尚书衔者为从一品)。清朝时期对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总督”,尊称为“督...
清朝的巡抚和政使布分别是几品?
清朝各官职品级如下:
1)总督:正二品若加尚书衔者为从一品)。清朝时期对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总督”,尊称为“督宪”、“制台”等。
2)巡抚:从二品若加兵部侍郎衔为正二品)。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抚军安民”而名。
3)布政使:从二品。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的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
4)按察使:正三品。清代按察使,隶属于各省总督、巡抚,为正三品官。清末改称提法使,简称臬司。
5)提督:从一品。提督通常为清朝各省绿营最高主管官,称得上封疆大吏。若以职能分,提督分为陆路提督与水师提督,掌管区域达一至两省,数万平方公里,甚至数十万平方公里。
6)总兵: 正二品。清朝之后,军权归为各省 巡抚 提督之文官,而听从巡抚提督之总兵武官则改为 正二品,视驻地,统辖兵员多寡相差甚多,大约于一万五千名至数百名之间。
扩展资料:
清朝地方行政官制:
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
省以下有道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
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在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理,即土司,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由军事部门管辖,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其中还有投降清朝的土司官职由明朝直接承袭下来的指挥使司,长官为指挥使,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
另一种是由行政部门管辖,也设府、县等,官员称土知府、土知县,通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参考资料:
明代布政使参议是几品官?
承宣布政使,官名。明初,沿元制,于各地置行中书省。明洪武九年(1376年)撤销行中书省,以后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宣德以后因军事需要,专设总督、巡抚等官,都较布政使为高。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的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均为从二品。但江南省(后分为安徽、江苏两省)、陕西省(后分为陕西、甘肃两省)和湖广省(后分为湖南、湖北两省)设有两布政使。二司的长官布政使和按察使,俗称藩台、臬台。一般省里设有三司,承宣布政使、提刑按察使、都指挥使,第三个负责指挥军事,很少参与地方政治,故很少提及。从二品,掌管一省的财政、民政。
明朝的按察使这一官职是干什么的,几品?
明朝在省一级设立了“提刑按察使司”,其长官为按察使,正三品该机构的职能是司法和监察 第一,监察也就是监督官员的业绩以及贪腐情况,可以检举属地的各级官员,甚至是布政使(明代省一级最高行政长官,跟按察使是同僚,没有统属关系)但是,对于官员的监察,按察使只有检举权,没有处置权和重新任命的权利第二,司法明朝只在省一级设立了按察使司,虽然下面有分巡的官员,但是一般情况下,真正审理案件的还是县一级的县令之类,一般的民事案件县令就可以做主,稍微大一点的案件需要上报到按察使司审批,但是更大的案件,按察使司也无法处理,需要上报到刑部批准按察使司只能审批涉及到“徒刑”以下的案件,古代的徒刑就是流放,凡是涉及到流放及以上罪责的案件就需要报刑部批准了
古代的几品官是什么意思?
古代的官员,除了官职之外,还都有品级,不同的朝代,品级也不同,从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开始,共分九品,最大的是一品,最小的是九品,再往下就是吏了,没有品级,也不是正式的官员,相当于聘用制。
有些朝代,每一个品级,还分为上、中,下三级,下县的县令比中县,品级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