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主义法律体系哪些部分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含五个部分:一是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二是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三是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四是有力的法治保障体...
特色主义法律体系哪些部分构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含五个部分:
一是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二是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三是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四是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五是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五个方面涉及制度执行的主体、方式、程序、效果等内容,蕴含了国家治理体系的所有要素,是法治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主要作用的逻辑前提。
政治体系主要由什么构成?
政治体系一般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社会政治组织,它是人们通过或试图通过政治权力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和权利而按照一定原则和规则结成的集合体,它一般具有特定性质和内容的共同利益、权力和权利要求;具有特定的实体存在方式,因而是一种物质性的客观实在;具有特定的构成成员,这些成员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次级政治组织;具有特定的运行规则和活动方式。
二是政治制度,它是政治权力按照不同的利益要求,为实现社会政治的有序运行而对各种政治力量之间的关系和活动方式所作的法定规约,它既包括根本政治制度及其构成原则,又包括具体政治制度及其构成原则;它具有特定范围内的法定性和规约性,同时,它又是相对严密和稳定的。
乡村治理必须建立在什么相统一的治理体系?
自治、法治和德治是依据乡村治理主体、方式、渠道、目的等多要素组合不同关系形成的三种理想治理类型。自治型乡村治理是村民凭借自我意识和自律能力、以实现村民自我治理为目的的治理,这种治理是实现知行合一乡村治理最基础的实践之道。
法治型乡村治理以普遍、明确、可操作的规则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以实现对行政权力限制和公民权利保障的治理,这种治理是实现知行合一乡村治理最有力的实践之道。
德治型乡村治理是一种旨在营造、传承文明乡风民俗的治理,这种治理是实现知行合一乡村治理潜移默化的实践之道。
基于传统文化、实践经验及自主选择的“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成功创造了知行合一的中国乡村治理体系实践逻辑。
简言之,自治、法治与德治“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实现了涵养人格美德、净化文明乡风、建设美丽乡村的多重目标,是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时代社会治理体系的本质特征?
国家治理体系就是规范社会权力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有效的国家治理涉及三个基本问题:谁治理、如何治理、治理得怎样。这三个问题实际上也就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三大要素,即治理主体、治理机制和治理效果。
现代的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有机的、协调的、动态的和整体的制度运行系统。民主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特征,是区别于传统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所在。所以,政治学家也将现代国家治理称为民主治理。
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必须超越任何组织和群体的局部利益,而以中华民族和全体人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为着眼点;不仅要集中全党的智慧,还要集中全国人民的智慧;不仅要有政治精英的参与,也要有普通民众的参与;不仅要依靠党组织强大的政治动员能力,更要严格遵循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科学执政的基本方略。
狭义的国家治理包括哪些?
狭义的国家治理就是治理人民,治理法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
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