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登记保存和扣押的区别?1、性质和后果不同 查封、扣押是独立的行政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是行政处罚行为中的一种取证...
先行登记保存和扣押的区别?
1、性质和后果不同
查封、扣押是独立的行政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是行政处罚行为中的一种取证手段、一个环节,不属于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范围。
2、期限不同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3、方式不同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是对证据进行现场清点,就地登记保存,当事人负有保管义务,不得销毁或者转移,但不改变其占有。查封、扣押是对当事人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对财物的占有权。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功能较为单一,适用于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形下,如何有效的固定证据,通常有紧迫性,但尚不足以或者不适宜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措施的功能侧重于制止违法行为、防止危害发生,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实际影响。实践中应当厘清二者的关系,避免引发纠纷。
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时应当什么?
1、进行先行登记保存时,办案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办案人员应当表明执法身份、出示工作证件,告知证据持有人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期限、理由和依据。
2、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时,应当会同证据持有人、见证人对证据的名称、数量、特征等进行登记。必要时应当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进行拍照。
3、开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写明案由、办案单位、证据持有人姓名等身份情况、先行登记保存的起止时间和地点以及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名称、规格、数量、特征等内容,由办案人员、证据持有人、见证人签名确认,证据持有人拒绝签名的,办案人员应当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上注明。《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附卷。
4、办案人应当告知证据持有人,在先行登记保存期间,证据持有人及其他人员不得损毁或者转移证据。
5、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视为自动解除。
物品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的期限与事先告知书间隔时间?
先行登记保存期限是七天。行政机关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先行登记保存可以贴封条吗?
根据我所了解的信息,先行登记保存是指在涉及争议的财产或权益时,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先行登记保存,以确保财产或权益的安全。在执行先行登记保存时,可以采取贴封条的方式,以防止被保护的财产或权益被侵害或转移。贴封条是一种常见的措施,可以有效地保护先行登记保存的财产或权益。
证据保存规定?
证据保存规定是指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的请求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证据保存是指证据的固定和保管,即为了防止特定证据的自然泯灭、人为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因而在收集时、诉讼前或诉讼中用一定的形式将证据固定下来,加以妥善保管,以供证明主体分析、认定事实时使用的一种措施。